【项目名称】上海飞龙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12 至 2012-01-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飞龙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包辰震
成立时间 1992-12-2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2078-X
经营范围
承接电力、电子、信息通讯工程、设施、配套、安装、调试、维修及进出口、仓储、咨询业务,生产中、低压开关等机电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工业和民用空调的维修、保养及制冷剂的替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5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电力公司 35%
2
香港美坚企业有限公司 30%
3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15%
4
美国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
5
上海经纬实业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2027.037264万元 427.144103万元 358.86515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5238.652900万元 22680.237603万元 12558.415333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0831.082431万元 400.105145万元 361.21053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103.161087万元 38882.191026万元 12220.97006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0-31 58375.147087万元 -76.404238万元 -60.84681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374.953449万元 7896.512138万元 12478.44131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16
评估基准日 2011-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8557.120000万元 29005.330000万元
长期投资
4999.950000万元 5846.48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230.710000万元 4705.69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4787.780000万元 39557.50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2422.360000万元 22422.3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2422.360000万元 22422.360000万元
净资产
12365.420000万元 17135.13710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997.297986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出让方在转让本股权的同时,标的公司3家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美国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纬实业公司将以减资的方式退出对标的公司的投资。减资事宜已获得标的公司董事会的一致同意。 2、其他信息参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997.29798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自愿留在标的企业工作的职工继续按照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延续劳动关系。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1199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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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上海市电力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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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且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 元)(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意向受 让人举牌时需提交在本项目挂 牌期限内不少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 证明。 3.意向受让人近3年内参与电力工程项目总金额不低于2亿元。(应提 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19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电力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18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