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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斯飞科进出口有限公司5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浦东新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09-07-02 至 2009-07-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业经纪与代理业

注册资本 200.0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 2001-11-08

法人代表 郑裕枫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公司和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经营“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业务;纺织品、服装及纤维制品、皮革、木材、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纤、橡胶、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通讯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货物运输保险兼业代理(至2006年7月24日),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商务咨询(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进出口贸易

评估总资产2463.764360 其中: 固定资产:449.370380 流动资产:2014.393980 (万元)
评估总负债2073.589589 (万元)
评估净资产390.174771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8-10-31
批准单位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三届2次董事会决议
批复内容同意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斯飞科进出口有限公司50%股权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年 份营业收入主营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前一年度22061.455299万元22037.929299万元50.050649万元42.543052万元
前二年度33677.408908万元33664.292347万元28.325073万元24.076312万元
重要事项揭示

      2008年4月21日,宁波沪甬电力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因定作合同纠纷对标的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标的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9533971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08年10月24日,原告宁波沪甬电力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标的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4479334.69元(其中利息损失暂算至2008年9月18日,并要求最终算至实际付款日为止)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该案已由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8)甬北民二初字第241号。标的公司部分财产因该案而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2008年7月14日,标的公司因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对宁波沪甬电力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宁波沪甬电力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8544619.7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该案已由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8)甬民四初字第280号。
      
       
      上述两起诉讼案件一审均未审理终结,未有处理结果。
 
      2009年6月24日,出让人向股权受让人书面承诺:除非最终的股权转让价格系在充分考虑了上述两起诉讼案件综合影响的基础上确定,否则,该两起诉讼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的综合影响,若造成标的公司财产损失的,出让人将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其中的相应部分,但所承担的损失金额以不超过股权转让总价款为限;若致使标的公司财产获益的,出让人将不要求分取该利益。


      本项目不涉及管理层收购,且标的公司另一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910339339
  • 手机:13910339339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用。 转让基本要求 股权转让交易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 后三十(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