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京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莱韵毛纺织厂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嵊山路19号1幢2层 | 法定代表人 | 周曰新 | 成立时间 | 1996-11-01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8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13446608-4 | 经营范围 | 毛化纤纺织,针纺制品,服装,毛纺呢绒织品;兔毛、羊毛、羊绒收购。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 职工人数 | 806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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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9619.560842万元 | -125.661191万元 | 8.91589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0081.022484万元 | 13086.786586万元 | 6994.235898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安大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4749.271920万元 | 348.944390万元 | 269.038832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6620.282244万元 | 9633.269923万元 | 6987.012321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1-30 | 12545.286346万元 | -848.419790万元 | -508.661014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0865.004111万元 | 11726.612091万元 | -861.6079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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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沪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崇明县竖新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2-15 | 评估基准日 | 2011-08-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安大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厂长办公会议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10648.198840万元 | 10343.646985万元 |
| 长期投资 | 100.000000万元 | 482.00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1966.713849万元 | 3196.655722万元 |
| 土地使用权 | | 资产总计 | 12714.912689万元 | 14160.902707万元 |
| 流动负债 | 14056.470527万元 | 14056.470527万元 |
| 负债总计 | 14056.470527万元 | 14056.470527万元 |
| 净资产 | -1341.557838万元 | 104.43218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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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评估报告中显示上海莱韵毛纺织厂欠上海市崇明县大新工业公司4232.08万元。 2.本次上海莱韵毛纺织厂100%产权及债权转让总价为4336.512180万元。(其中:上海莱韵毛纺织厂100%产权转让价格为104.432180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4232.08万元。) 3.上海莱韵毛纺织厂劳动合同制员工806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产权转让后的新公司承继不少于80%的员工;同时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确保承继员工的社保待遇。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评估报告中的长期投资,系原上海瀛春毛纺织有限公司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100万元成本,该厂与上海瀛春毛纺织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如果转让手续办不完成,则长期投资评估部分无效。 2.上海莱韵毛纺织厂,现有划拨土地面积4950平方米(工业用地),建筑面积644.34平方米 另有集体土地批准使用面积21040平方米(系上海莱韵毛纺织厂租赁使用),建筑面积19201.11平方米 无权证建筑面积6399.35平方米。 3.评估固定资产中有7辆车的车牌为上海瀛春毛纺织有限公司等其他公司所有,牌照价值已评估,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4.至评估报告结束日,该厂使用的部分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下降幅度在10%左右,对该厂库存原材料的评估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 其他信息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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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336.51218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总价款的30%(含股权转让价格104.432180万元;债权1197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指定银行账户;上述价款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次性支付给出让方。剩余的转让款受让人须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让方。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上海莱韵毛纺织厂劳动合同制员工806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产权转让后的新公司承继不少于80%的员工;同时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确保承继员工的社保待遇。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 上海莱韵毛纺织厂产权转让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后的新公司全部承继。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上海莱韵毛纺织厂相关的盈利或亏损须经审计后由出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2..意向受让人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867.5万元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如协议成交,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形成竞价,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如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买受人,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3.上海莱韵毛纺织厂企业整体改制后,该企业的党群关系由属地化管理。 4.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总价款的30%(含股权转让价格104.432180万元;债权1197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指定银行账户;上述价款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次性支付给出让方。剩余的转让款受让人须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让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续存的内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须符合民法通则有关规定。 2.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记录、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最近5年无重大诉讼,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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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867.5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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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市崇明县大新工业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大新镇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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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6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6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