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惠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Q315SH101451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5-03-09 至 2015-04-0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浦发东启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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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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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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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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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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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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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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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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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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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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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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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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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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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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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办公、经营、检测场所现位于浦东新区川北公路3011号,系由上级单位---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租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所场地,标的公司按所用面积比例分摊场租费用,并承担相应比例的物业管理费。 2、标的公司目前使用的部分检测设备由上级单位---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提供使用,鉴于该批次设备为标的公司专项设备,经上级单位和标的公司协商,股权转让后该设备应重新评估后由标的公司收购(详见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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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根据评估报告其他应付款共计402.153877万元,其中主要是上级单位---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工资款336.798063万元,标的公司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50天内归还垫付工资款。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 | ||
其他信息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挂牌价格 | 125.623257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标的企业员工安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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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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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7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承接。 5.本次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认可项目现状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50天内标的公司须归还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工资款336.798063万元。 8.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让后上述免费使用的设备应重新评估后由标的公司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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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办理举牌登记时,须提供挂牌期内不低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采取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7.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鼎洁佳汽车美容服务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浦东新区川北公路3011号8幢 | ||
经济类型 | 集体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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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鼎洁佳汽车美容服务中心
- 企业规模:21人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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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办理 举牌登记时,须提供挂牌期内不低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 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采取隐名委托方 式参与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