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德明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74.95%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71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05 至 2011-12-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德明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3202-32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吴志军 | |||||
成立时间 | 2010-03-0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5155654-X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医用机电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除专项审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空气净化工程(以上凭资质经营),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的销售(具体范围详见许可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
职工人数 | 68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74.95% | ||||
2 | 上海艺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35% | ||||
3 | 上海星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35% | ||||
4 | 上海德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8.3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81.93 | -888.69 | -888.6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290.49 | 179.17 | 1111.31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10-31 | 4534.52 | -147.27 | -142.9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145.77 | 1177.43 | 968.3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2-02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290.49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179.17 | - | ||||
净 资 产(万元) | 1117.12 | 1769.3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26.1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上海市[310000]市辖区[310100]浦东新区[310115]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孔繁星 | |||||
注册资本(万元) | 美元 101271.0922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0462460-7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4.9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4.9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411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326.1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39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及其他有关款项和费用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含相对控股)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上年度净利润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2008、2009、2010年审计报告为准)。 3、为配合拟转让企业在医疗行业的发展,为其工程施工提供配套专业医疗设备,发挥协同效应,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机电设备、医疗器械批发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且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申请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9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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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夏明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维轩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9117555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 (含相对控股)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 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近三 年连续盈利且上年度净利润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2008、2009、 2010年审计报告为准)。 3、为配合拟转让企业在医疗行业的发展,为其工程施工提供配套专 业医疗设备,发挥协同效应,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机电设备、医疗 器械批发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且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申请受 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