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通普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伊埃姆西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政熙路80号2号楼三层 | 法定代表人 | 毛杏生 | 成立时间 | 2006-08-14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5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其它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9270561-4 | 经营范围 | 节能、环保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节能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护;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机电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塑制品、管道配件、水管阀门、压缩机及配件、计算机及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销售;商务信息、企业管理、会展会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营销策划。 | 职工人数 | 1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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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83.478757万元 | 6.342656万元 | 22.36848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20.284693万元 | 42.416212万元 | 277.868481万元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13.983977万元 | 1.806931万元 | 3.121563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86.384692万元 | 28.263129万元 | 258.121563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0-30 | 106.499432万元 | -13.662118万元 | 11.84054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317.846145万元 | 50.505605万元 | 267.3405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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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华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无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9-30 | 评估基准日 | 2011-09-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方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315.980000万元 | 315.98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资产总计 | 318.130000万元 | 499.90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269.070000万元 | 450.84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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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企业拥有: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3.“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合同能源管理,该证书是由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的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且根据沪经信[2010]833号文规定享有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 4.注册商标“EMC”。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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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70.5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人在交易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交易合同签定后,受让人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应向出让人支付每天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逾期30天,出让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产权转让合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2.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良好的商业信誉。 4.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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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
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润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马陆镇沪宜公路2585号-2690 | 经济类型 | 民营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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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索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金石路1688号 | 经济类型 | 民营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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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