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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源怡温室工程有限公司29.77%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6SH100836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挂牌日期:   2016-04-08 至 2016-04-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源怡温室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张米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 姚宝根
  成立时间 2002-02-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15.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3622455X
  经营范围
温室及配套设施制造、安装,金属结构件的加工,温室设计服务,花卉、服饰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姚宝根   31%
  2
  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29.77%
  3
  上海松江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19.23%
  4
  沈清   10%
  5
  奚建华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59.788311万元   -64.708714万元   -58.38636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41.131791万元   2693.134077万元   647.997714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04.073383万元   54.897913万元   45.60049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141.738883万元   2391.512492万元   750.22639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2-29   34.489914万元   -21.483091万元   -21.48309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833.473570万元   2348.684412万元   484.78915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2-17
  评估基准日 2015-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东海总公司法律顾问室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030.576856万元   2127.955967万元  
  长期投资
56.000000万元   78.983843万元  
  固定资产
257.366641万元   372.089593万元  
  资产总计
2343.943497万元   2579.029403万元  
  流动负债
1660.008355万元   1660.008355万元  
  负债总计
1660.008355万元   1660.008355万元  
  净资产
683.935142万元   919.021048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3.592566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均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坐落于松江区九新公路1259号房屋土地有偿出租给标的企业,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详见《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上海源怡温室工程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为办公楼、宿舍、厂房、门卫等,共14项,无产证,分别位于松江区叶榭镇张米路888号(明细表6-1-1序号9-15)、九亭镇九新公路888号(明细表6-1-1序号1-8)。其中松江九亭镇的土地由上海花卉良种实验场无偿提供使用;叶榭镇的土地向上海农邦农机服务合作社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用地的租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房屋建筑物相关数据均由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经实地测量提供。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在向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为本股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不低于挂牌转让价格的存款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受让。
5.除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95弄1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29.7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9.7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瀛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2657272-39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在向 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为本 股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不低于挂牌转让价格的存款证明 (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受 让。 5.除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外,标的公司其他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 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