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泰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桂平路92号 | 法定代表人 | 项家祥 | 成立时间 | 2005-02-08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6.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7183734-3 | 经营范围 | 软硬件开发、研制、销售,系统集成,计算机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中介、技术入股,体育用品的零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职工人数 | 6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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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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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66.633010万元 | 1.680673万元 | 1.4772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54.086463万元 | 20.402499万元 | 33.683964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文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70.153397万元 | -0.936448万元 | -0.55687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7.939118万元 | 5.732354万元 | 32.206764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文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0-31 | 85.976495万元 | -16.648702万元 | -16.648702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39.056833万元 | -19.978429万元 | 59.0352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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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6-23 | 评估基准日 | 2011-02-28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文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 资产总计 | | 流动负债 | | 长期负债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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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其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材料。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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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4.3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其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则竞价保证金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自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其间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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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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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师大教苑置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漕溪路165号1002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6.11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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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无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漕河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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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