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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808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15-09-29 至 2015-10-2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投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67号629室
  法定代表人 陈敏
  成立时间 2003-05-2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8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5033880-1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商务咨询(除经纪);国内贸易。(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 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5%
  2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3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210.580000万元   2490.000000万元   2413.4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3599.290000万元   41550.060000万元   52049.23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784.490000万元   6628.360000万元   6932.8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9685.580000万元   50049.760000万元   49635.82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8-31   35910.534908万元   3371.183953万元   2664.45146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6462.830739万元   58634.324047万元   37828.50669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9-14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祥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6976.762504万元   111885.169111万元  
  固定资产
4.156513万元   44.666196万元  
  资产总计
96980.919017万元   111929.835307万元  
  流动负债
25425.060780万元   25425.060780万元  
  长期负债
33900.000000万元   3390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59325.060780万元   59325.060780万元  
  净资产
37655.858237万元   52604.77452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411.67108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股东优先购买权。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存货-开发产品中,北侧公建房屋的产证尚在办理中,根据取得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该房屋建筑面积共3,776.62平方米,本次按该建筑面积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评估。
2、上海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存货-开发产品中,文化中心和西侧商场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抵押价值为3.5亿人民币债务履行期限为201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
3、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普民四(民)初字第2565-1号,要求配合法院(2014)普民四(民)初字第2565号民事裁定书工作。详见审计报告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为转让标的成交价格的50%(含交易保证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再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付至转让方; 第二期价款(即成交价格的50%)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2个月内由受让方直接支付给转让方。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的同时,受让方需就第二期价款(即成交价格的50%)的支付提供合法的担保,担保方式为由中国境内注册的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为成交价格的50%),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有效期应当《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同时,对于第二期价款(即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23.50万元整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523.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176号118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陆渊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32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 式参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