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裕江源贸易有限公司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挂牌日期: | 2011-05-01 至 2011-06-2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裕江源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3楼132席
法定代表人 冯建明
成立时间 2005-01-1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092972-1
经营范围
煤炭、化工原料及产品(许可证至2008年6月1日)、建材、玻璃及制品、石油制品(除成品油)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
职工人数 5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95%
2 上海鸢都化工有限公司 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5816.570000万元 939.493711万元 776.8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437.714166万元 3209.315885万元 12228.398281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5297.040000万元 1600.046899万元 1511.45253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532.457010万元 3080.868310万元 11451.5887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3-31 5047.346886万元 94.405398万元 69.46993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133.627731万元 2661.128553万元 12472.49917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3-30
评估基准日 2010-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4928.344196万元 14992.985440万元
固定资产 4.376379万元 2.9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4975.778499万元 15035.839849万元
流动负债 2733.173162万元 2733.173162万元
负债总计 2733.173162万元 2733.173162万元
净资产 12242.605337万元 12302.66668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5.13333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15.1334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180万元作为举牌保证金。如挂牌截止后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则协议成交,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人,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在被确定为受让人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非转让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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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上海鸢都化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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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单一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 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经营 状况良好;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鸢都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3楼026席 位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