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摩托罗拉系统(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通信业 |
挂牌日期: | 2013-01-25 至 2013-02-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摩托罗拉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希雅路11号13#厂房三层F部位
法定代表人 彭德望(PHEY TECK MOH)
成立时间 1995-12-28
注册资本 美元 2564.65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33997-5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与销售移动数据终端、企业级语音设备、高级数据采集设备、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产品、移动套件、电子阅读器、对讲机、手机等通信产品及其零配件、软件;上述产品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对讲机、对讲机中继台、相关零配件的租赁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输申请)(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4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80%
2
上海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856.362200万元 1071.268100万元 854.6792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928.914700万元 4294.561500万元 11634.353200万元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918.906300万元 890.414000万元 891.1096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213.997800万元 2434.323800万元 10779.674000万元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1-30 8346.356568万元 835.513260万元 615.15107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5737.649030万元 3488.144862万元 12249.50416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28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5797.2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88.34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3.9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5909.4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3641.1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641.17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2268.320000万元 12567.62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13.524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审计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513.524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承诺受让该股权后,督促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完成股权受让后,同意对标的企业名称进行变更,且不再含有“摩托罗拉”字样。
7.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得向其他方转让本次产权交易项下的任何或所有目标股权。
8.受让方应签订一份惯常的附加协议,在其中同意遵守标的企业的章程和合资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标的企业名称 摩托罗拉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希雅路11号13#厂房三层F部位
法定代表人 彭德望(PHEY TECK MOH)
成立时间 1995-12-28
注册资本 美元 2564.65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33997-5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与销售移动数据终端、企业级语音设备、高级数据采集设备、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产品、移动套件、电子阅读器、对讲机、手机等通信产品及其零配件、软件;上述产品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对讲机、对讲机中继台、相关零配件的租赁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输申请)(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4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80%
2
上海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856.362200万元 1071.268100万元 854.6792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928.914700万元 4294.561500万元 11634.353200万元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918.906300万元 890.414000万元 891.1096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213.997800万元 2434.323800万元 10779.674000万元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1-30 8346.356568万元 835.513260万元 615.15107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5737.649030万元 3488.144862万元 12249.50416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28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5797.2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88.34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3.9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5909.4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3641.1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641.17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2268.320000万元 12567.62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13.524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审计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513.524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承诺受让该股权后,督促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完成股权受让后,同意对标的企业名称进行变更,且不再含有“摩托罗拉”字样。
7.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得向其他方转让本次产权交易项下的任何或所有目标股权。
8.受让方应签订一份惯常的附加协议,在其中同意遵守标的企业的章程和合资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上海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 2.为防止同业竞争,意向受让方及其控股公司的经营范围 不得涉及通讯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 挂牌期间的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须不低于贰 亿元人民币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声誉,无任何在中 国违法经营的记录或不良经营记录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栖山路159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 团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