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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建懋建材有限公司4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800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挂牌日期:   2015-07-17 至 2015-08-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建懋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装饰市场(沪宜公路3158-3188号)
  法定代表人 顾佩声
  成立时间 2000-06-2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3058853-1
  经营范围
建材、装潢装饰材料、钢材、玻璃、建筑门窗、铸造辅料、保温防水材料的销售,仓储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建筑材料供应总公司   41%
  2
  顾佩声   1.33%
  3
  谢有明   42%
  4
  邱永良   11.33%
  5
  张建华   1.33%
  6
  许英杰   0.67%
  7
  王忠林   0.67%
  8
  姜正怡   1.6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76.883598万元   8.556784万元   13.98624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8.933678万元   34.871094万元   114.062584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灵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8.352319万元   31.715779万元   25.00697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3.647233万元   128.570892万元   125.07634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灵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4-30   125.221153万元   -30.698697万元   -30.69869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42.508661万元   59.144774万元   83.36388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6-01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灵信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48.933678万元   148.933678万元  
  资产总计
148.933678万元   148.933678万元  
  流动负债
34.871094万元   41.859271万元  
  负债总计
34.871094万元   41.859271万元  
  净资产
114.062584万元   107.07440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90050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根据上海建懋建材有限公司情况说明,目前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全部为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房产经营分公司所有。
2、上海建懋建材有限公司应交税费中应交企业所得税账面金额为35,066.57元,但2015年1月实际支付企业所得税17,334.17元,差额部分17,732.40元为公司预计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调整所补缴的所得税金额,现由于汇算清缴工作尚未结束,具体实际缴纳金额需按汇算清缴后确定金额进行调整。此次评估按照账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3、上海建懋建材有限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70,744.07元,为该公司预提的所承租房产(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167号)的维修保养费用,该费用为公司承租期间内对所承租房产的后续支出,预计未来维修保养费用将远大于该金额。此次评估按照账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4、根据上海建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房产经营分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中记载,房产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届满后,不再续租。
5、上海建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5日对2014年度全部可供利润分配14.062584万元按股东投资比例进行了分配。此次评估将该分配款项14.062584万元纳入应付股利中进行评估。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3.9006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在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3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建筑材料供应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55号四楼401-41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4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仁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市建筑材料供应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 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 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