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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强生装潢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26.5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挂牌日期:   2013-01-11 至 2013-02-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强生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衡山路706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 吴春福
  成立时间 1992-07-1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65565-8
  经营范围
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室内装潢;钢结构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木材、五金交电销售;劳动服务;房屋租赁;装饰装修设计、施工;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7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强生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29.273549万元   -201.656422万元   -203.76246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53.579910万元   1046.926461万元   506.653451万元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75.342850万元   -168.409680万元   -174.44528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1.513088万元   796.027261万元   1225.485827万元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256.664473万元   -522.556980万元   -520.91085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99.331210万元   785.667774万元   -86.33656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久事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17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徐伟奇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03.779705万元   303.779705万元  
  固定资产
395.551505万元   1166.357300万元  
  资产总计
699.331210万元   1470.137005万元  
  流动负债
785.667774万元   785.667774万元  
  负债总计
785.667774万元   785.667774万元  
  净资产
-86.336564万元   684.469231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84.469231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其他应付款计人民币150万元。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上海强生物业公司其他应付款计人民币76.5万元。2012年12月17日,转让方与上海强生物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上海强生物业公司将其对标的企业的76.5万元债权转让给了转让方。3、目前标的企业共计欠转让方226.5万元债务。4、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26.5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750万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26.5万元债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26.5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76.5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规定的竞买文件或因竞买人原因失去竞买资格;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强生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 人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得联合举牌。 2.意向受让方须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及支付能力,举牌 时应提供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信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强生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西路669号10楼c座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久事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 更挂 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 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