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万众大厦有限公司66%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14 至 2012-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万众大厦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
法定代表人 高余仁
成立时间 1993-01-01
注册资本 美元 1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5329-0
经营范围
在万众大厦内从事办公房出租、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经营餐饮配套服务、桌球俱乐部(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2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拖拉机内燃机有限公司 66%
2
澳大利亚天乐斯有限公司 34%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68.060911万元 93.684937万元 62.06658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71.730040万元 390.675872万元 881.054168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78.086856万元 138.983159万元 108.85082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78.151557万元 549.163975万元 818.987582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2-31 1068.060911万元 93.684937万元 62.06658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271.730040万元 390.675872万元 881.05416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30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208.000000万元 1209.0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1.390000万元 63.6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51.2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39.390000万元 1323.8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90.680000万元 390.680000万元
净资产
881.050000万元 933.1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5.872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15.87315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万众大厦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
法定代表人 高余仁
成立时间 1993-01-01
注册资本 美元 1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5329-0
经营范围
在万众大厦内从事办公房出租、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经营餐饮配套服务、桌球俱乐部(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2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拖拉机内燃机有限公司 66%
2
澳大利亚天乐斯有限公司 34%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68.060911万元 93.684937万元 62.06658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71.730040万元 390.675872万元 881.054168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78.086856万元 138.983159万元 108.85082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78.151557万元 549.163975万元 818.987582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2-31 1068.060911万元 93.684937万元 62.06658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271.730040万元 390.675872万元 881.05416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30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208.000000万元 1209.0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1.390000万元 63.6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51.2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39.390000万元 1323.8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90.680000万元 390.680000万元
净资产
881.050000万元 933.1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5.872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15.87315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上海拖拉机内燃机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为合法存续的境内法人 2.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拥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诉讼风险,经营行为无不良 记录。 4.本项目不得采用联合受让或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 及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相关条 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拖拉机内燃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翔殷路99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 限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