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7-01 至 2013-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资产公告信息
不动产
名称 上海市建国西路319号办公楼及相关资产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徐字(2012)第013242号
规划用途 办公
目前用途 办公
土地面积 2163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997.83 平方米
权证面积 2997.83 平方米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固定资产-设备共204台(套),按其不同用途分为办公设备、空调设备、家具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等。(详见评估报告)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否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财政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2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5543.123310万元 12228.804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产无质押、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无债权债务纠纷。
2.标的房产权证编号:沪房地徐字(2012)第013242号。
3.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因办理土地出让时所发生的测绘费、评估费、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由此产生的契税,均由受让人在成交价款之外承担。
4.产权交易中涉及的其他税赋,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和支付。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如因土地出让审批、政策变化等转让方不可控因素导致本次产权转让无法顺利完成,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228.804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2450万元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交易价款的30%)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3.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支付交易价款的30%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其中因办理土地出让时所发生的测绘费、评估费、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由此产生的契税,均由受让人在成交价款外另行承担) 4.转让方在完成房地产交易出让的完税手续,取得完税凭证后,意向受让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余款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5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1)本项目挂牌期间需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采取拍卖的竞价方式转让方可,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拍卖中竞买人未提交拍卖文件的; ②在拍卖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拍卖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关于转让价款:(1)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30%(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50万元);并即时启动土地出让金的补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由此产生的测绘费、评估费、土地出让金和补缴土地出让金产生的契税等)(2)转让方承担并交纳出让房地产交易所发生的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转让方取得房地产交易的完税凭证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并交纳房地产交易的契税和交易过户手续费,交易双方共同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房地产交易手续。
5.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办理完房地产权证变更手续后,产权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承续转让方与转让标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期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并一次性支付合同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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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冶置业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13370083068@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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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450.000000万元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珩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