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5-27 至 2013-07-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资产公告信息
不动产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转让
权证编号 沪房地市字(2004)第000001号
规划用途 综合
目前用途 商用
土地面积 11508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7309.76 平方米
权证面积 17309.76 平方米
周边环境
周边环境优良, 标的房产近虹桥路、仙霞路、延安高架路,道路通达性较好,近轨道交通2号线娄山关路站,周边公交线路较多,出行便捷;主要有虹桥迎宾馆、新虹桥中心花园、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虹桥公园、虹桥上海城、虹桥友谊商城、银行、超市、邮局等,日常生活便利。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已通知但无法确定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2013-05-27
展示地点 娄山关路83号
联系人信息 孙炜 63411377 1582169918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13
评估基准日 2013-01-31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40392.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0.000000万元 40392.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房产目前租赁方为上海吉盛伟邦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期至2014年12月31日到期。鉴于租赁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但须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出让方已于2013年4月16日通知到租赁方六个月后终止租赁协议。
2.转让方将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标的资产进行挂牌转让的事宜,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租赁物业的优先购买权。
3.该资产处置过程中不涉及房产抵押、查封等权属不清的问题。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出让方可以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事宜。
5.本项目房产的主楼3层、4层及裙房地下一层、3层、4层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总计17309.76平方米,房屋类型均为商场,房屋用途均为商业,连同裙房其他楼层及主楼部分楼层整体出租用作吉盛伟邦国际家具展览中心,其中主楼3、4层同裙房3、4层已分别打通使用。裙房另有门牌号:娄山关路75号
其他信息 无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6353.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意向资格确认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款项到帐时间为准)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格的30%共计10905.9万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受让方履行完毕全部支付义务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除去履约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帐户(户名: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帐号:156209-63599100366;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发布期为5个工作日;受让方可在转让信息公告发布期内登记受让意向、提交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并且在意向资格确认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款项到帐时间为准)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格的30%共计10905.9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知晓标的房产情况并接受本次挂牌交易条件。(1)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按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须在完成网络报价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约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资格。(2)如征集到二个或二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出让方在《竞价结果通知书》出具后的2个工作日内须与受让方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签署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规定返还。
2.受让方应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签订《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后将受让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10905.9万元直接划付给出让方,上述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行完毕全部支付义务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除去履约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帐户(户名: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帐号:156209-63599100366;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4.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各自的手续费。在双方付清上述交易服务费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5.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且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为办理过户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约定和内容以双方之前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6.受让方应承继房产的现租赁协议直至租赁协议终止。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后的次月1日起,由受让方承继租赁协议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租赁协议终止后,受让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继续租赁给原承租人。
7.意向受让方登记受让意向并递交保证金后即取得意向受让资格,并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调查,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全部情况,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且已完全认可本次资产转让的要求和条件,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承担相关责任。
8.出让方特别提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按保证金相关规定处置:(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撤回举牌申请的;(2)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前述规定时间内签署《物权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或《物权交付交接确认书》的;(3)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参与竞价但均未报价而导致流标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除履约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交易规则和项目公告要求的。
9.出让方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除履约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则出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另行处置标的房产。
10.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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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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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商业信誉良好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介意见 一. 资产所在的娄山关路83号“新虹 桥中 心大厦”由一幢总高36层的主楼和5层的裙房组成,其中 主楼6层及以上楼层为办公楼,主楼5层及以下楼层和裙 房为商业及公共区域,裙房地下一层为商场,地下二层为 停车库,共有128个车位。资产对象目前的物业管理费为 4元/平方米/月。 二. 大厦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建筑物外立面为石材贴 面,玻璃幕墙,保养较好。 资产对象为其中的主楼3 层、 4层及裙房地下一层、3层、4层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总 计17309.76平方米,房屋类型均为商场,房屋用途均为 商业,资产对象连同裙房其他楼层及主楼部分楼层整体出 租用作吉盛伟邦国际家具展览中心,其中主楼3、4、5层 同裙房3、4、5层已分别打通使用。 三. 资产对象室内已分隔装修,公共区域地面铺设地砖, 立柱外包石材,天棚涂料粉刷,带有消防喷淋及中央空调 等配套设施,每层均设有三菱自动扶梯上下通行,共计 12部 内部配置有2台原装三菱垂直梯(至第五层)。空调设备 为锅炉加“约克”冷水机组 四. 资产所在行政区划上属于长宁区虹桥街道管辖,位于 街道内的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部位,虹桥经济技术开 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十四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之 一,地处上海市区西部,东起中山西路、西至古北路、北 临仙霞路、南接虹桥路,初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经过 十多年的开发建设,虹桥开发区已发展成为以外贸中心为 特征的集展览、展销、办公、商务、居住、餐饮、购物等 一体的新兴商贸区,并专设了涉外领馆区。 虹桥开发区 以及周边地区是上海市涉外商务楼最为集聚的区域之一, 上海市外经委、上海市外资服务中心、上海跨国采购促进 中心位于区内。虹桥涉外经贸与商务主导功能不断拓展, 对外辐射功能的不断增强,成为推进上海与长江三角洲联 动发展的重要服务功能区。 区域内入驻有外国领事馆19 家,内外资企业及机构3100多家,其中外资企业及机构 占50%以上 区域内拥有1600多幢高级别墅以及成熟的涉外居住社区 古北新区 上海50%外交官的官邸、三分之一的领事馆、三分之一 的境外人士入驻生活在虹桥周边地区。随着虹桥枢纽的规 划建设及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后续建设,区域的商务核 心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辐射效用更加放大。 房屋状况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类型 用途 所属房 产 层数 竣工日期 主楼3层 2062.35 商场 商业 36 1998-12-28 主楼4层 2062.35 商场 商业 36 1998-12-28 裙房地下一层 5139.80 商场 商业 36 1999-12-28 裙房3层 4022.63 商场 商业 36 1999-12-28 裙房4层 4022.63 商场 商业 36 1999-12-28 合计 17309.76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905.9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资格确认后的2个工作日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 部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