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辆出租汽车车辆及无形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12-10 至 2013-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资产公告信息
交通运输设备
机动车
品牌及型号 桑塔纳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车型 SVW7182QQD
颜色 灰/红
是否包含车牌 是
数量 12
无形资产
名称 20辆出租车营运证
其他 据评估报告载,20辆出租车中,8辆出租车已退牌更新。成交后,受让方可持退牌更新证明前往办理新的营运证。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不涉及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不涉及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2012-12-07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28
评估基准日 2012-12-07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655.664667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20辆出租汽车的车辆及无形资产,其中12辆为车辆和运营证:沪FV3858、沪FV8773、沪FV3861、沪FV3868、沪FV3882、沪FV3838、沪FV3803、沪FV3891、沪FV3865、沪FV3883、沪FV3880、沪FV3805;另8辆无车辆,系转让运营证和更新单:沪EV2937、沪EV2938、沪EW5700、沪EW5686、沪EW5671、沪EW5668、沪EW5652、沪EW5650,其中沪EV2937和沪EV2938的更新单已逾使用有效期,转让方承诺已与上海市车辆管理所联系确认逾期更新单不影响今后上牌或过户,如不能过户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据评估报告载,标的资产中12辆车辆的评估价值为95.664667万元,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60万元。
3.据评估报告载,上述资产的实际使用人为上海宏恩汽车服务部,资产所有方为上海宏恩实业总公司,上海宏恩汽车服务部是上海宏恩实业总公司分支机构。
4.本项目自挂牌公告日起即可进入标的展示及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项目成交后,标的资产按现状交付。
6.本项目为第二次挂牌,挂牌价格在上次挂牌基础上下浮4.2%。
其他信息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28.12675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意向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6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以最高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确定受让方后,交易双方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3.《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交易双方在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到达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并接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交付和交接,签订《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交易双方在签订《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后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即意向受让资格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受让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6.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交通运输设备
机动车
品牌及型号 桑塔纳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车型 SVW7182QQD
颜色 灰/红
是否包含车牌 是
数量 12
无形资产
名称 20辆出租车营运证
其他 据评估报告载,20辆出租车中,8辆出租车已退牌更新。成交后,受让方可持退牌更新证明前往办理新的营运证。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不涉及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不涉及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2012-12-07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28
评估基准日 2012-12-07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655.664667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20辆出租汽车的车辆及无形资产,其中12辆为车辆和运营证:沪FV3858、沪FV8773、沪FV3861、沪FV3868、沪FV3882、沪FV3838、沪FV3803、沪FV3891、沪FV3865、沪FV3883、沪FV3880、沪FV3805;另8辆无车辆,系转让运营证和更新单:沪EV2937、沪EV2938、沪EW5700、沪EW5686、沪EW5671、沪EW5668、沪EW5652、沪EW5650,其中沪EV2937和沪EV2938的更新单已逾使用有效期,转让方承诺已与上海市车辆管理所联系确认逾期更新单不影响今后上牌或过户,如不能过户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据评估报告载,标的资产中12辆车辆的评估价值为95.664667万元,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60万元。
3.据评估报告载,上述资产的实际使用人为上海宏恩汽车服务部,资产所有方为上海宏恩实业总公司,上海宏恩汽车服务部是上海宏恩实业总公司分支机构。
4.本项目自挂牌公告日起即可进入标的展示及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项目成交后,标的资产按现状交付。
6.本项目为第二次挂牌,挂牌价格在上次挂牌基础上下浮4.2%。
其他信息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28.12675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意向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6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以最高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确定受让方后,交易双方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3.《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交易双方在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到达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并接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交付和交接,签订《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交易双方在签订《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后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即意向受让资格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受让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6.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上海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租汽车企业经 营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 受让意向时须提供证明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2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宏恩实业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北路338 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 心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