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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森大木业有限公司2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0-25 至 2012-11-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森大木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沪南公路8587号
  法定代表人 韩英
  成立时间 1990-04-04
  注册资本 美元  87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60720125-5
  经营范围
生产各种装饰胶合板、装饰人造板、胶合板、薄木单片、门、地板,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4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75%
  2
  百联(香港)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325.790000万元   174.130000万元   546.5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489.790000万元   17493.640000万元   14996.1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880.990000万元   286.460000万元   457.8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416.970000万元   17601.050000万元   14815.92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8906.190000万元   -125.340000万元   56.00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1984.240000万元   16932.090000万元   15052.15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17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7854.716411万元   17869.460135万元  
  固定资产
3268.807649万元   13020.723755万元  
  无形资产
11366.271247万元   22613.679420万元  
  资产总计
32489.795307万元   53503.863310万元  
  流动负债
17413.642636万元   17413.642636万元  
  长期负债
80.000000万元   8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7493.642636万元   17493.642636万元  
  净资产
14996.152671万元   36010.22067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002.555169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评估报告揭示: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南字(2007)第008351号)记载的建筑物,第19幢2066.93平方米,20幢239.41平方米已拆除,此次评估未将其纳入评估范围。 另有10840平方米的建筑物为标的公司自建的属无证建筑物,此次评估将其内入评估范围。 其它请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002.55516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必须承诺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标的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5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止(即股东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按其受让的比例承担和享有。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含已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境内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人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 式参与举牌。 4.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介意见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百联(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9/F.,Times Media Centre,133Wanchai Road,Wanchai,Hong Kong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