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国药药材有限公司8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9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9-19 至 2012-10-2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国药药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曹路镇龚支路3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光甫 | |||||
成立时间 | 2008-02-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7118214-0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一类医疗器械、避孕套、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卫生材料的销售,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07月14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凭许可证限分支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药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8.22 | -119.63 | -119.6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2.72 | 158.36 | 64.36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7-31 | 0 | -12.69 | -12.6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42.14 | 90.46 | 51.6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甘肃金信瑞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5-16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47.25 | 166.48 | ||||
负债总计(万元) | 90.46 | 90.46 | ||||
净 资 产(万元) | 56.79 | 76.0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0.8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鉴于标的企业经营亏损,同时转让方整体战略调整,目前标的企业已歇业整顿,标的企业营业执照于2012年7月27日被当地工商部门吊销。 2、标的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已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 3、标的企业涉及债务纠纷案件三起,涉诉金额约52万元。一审败诉,现处于二审阶段。 4、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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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药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号依斯特大厦8层 | |||||
法定代表人 | 吴宪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7688.5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599-2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588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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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时,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原路退还给竞买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双方签订完《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需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剩余20%股权转让方可派出董事对标的企业进行管理并享有对标的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一票否决权。重大事项是指: 1) 变更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 2)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3) 变更公司形式; 4) 选举和罢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5) 对外投资达公司净资产5%以上; 6) 使用 “上海国药药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5、因本标的涉及控股权转让,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非经转让方同意,最终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后不得使用“上海国药药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标的企业将继续主要经营中国药材公司所属企业产品。 7、在受让此项目后,受让方应承诺代替标的企业在工商变更前归还转让方债权10.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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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交2009、2010及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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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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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药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郑文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0081372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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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 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交2009、2010及 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