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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市中绞股蓝保健食品有限公司70%股权及人民币1500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5-25 至 2012-06-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市中绞股蓝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鼎金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陆正清
  成立时间 1996-01-1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3034894-1
  经营范围
生产:饮料: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碳酸饮料等
  职工人数 10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诚隆投资有限公司   70%
  2
  上海市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757.560000万元   34.550000万元   23.5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255.950000万元   3505.950000万元   75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07.830000万元   299.660000万元   224.1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783.630000万元   3832.550000万元   951.0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3-31   157.920000万元   -233.070000万元   -222.27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362.640000万元   3757.920000万元   604.72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电集资产经营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01
  评估基准日 2012-02-29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荣业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06.890000万元   930.4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968.910000万元   3317.56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36.840000万元   1104.0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412.640000万元   5352.02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802.110000万元   3820.1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802.110000万元   3820.150000万元  
  净资产
610.530000万元   1531.8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72.309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价款为2572.306683万元,其中包含标的公司70%股权价格为1072.306683万元和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500万元的债权。 2、截至评估基准日的除委托贷款外,还有银行借款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上海诚隆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572.30668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含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1500万元债权款需在办理工商变更之前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外支付给转让方,并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交付人民币770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完剩余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本标的同“上海威猛非开挖技术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及人民币1200万元债权”及“上海市中配送有限公司70%股权”捆绑转让,受让方需同时对上述两标的及本次转让的标的提出受让申请。

5.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出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继续履行标的公司原有的银行借款合同。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诚隆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 2.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近三年内无重大诉讼风险,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诚隆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广元路33号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电集资产经营中心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 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 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