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海狮体育救生用品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瑞祥路266号 | 法定代表人 | 季敏华 | 成立时间 | 1991-07-08 | 注册资本 | 美元 2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外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0722033-3 | 经营范围 | 生产经营各类救生和安全器具、水上运动用品、防水、防寒用品、钓鱼用品、生产与体育活动有关的服装、并开发各类运动用的防水。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6700.969525万元 | 155.833117万元 | 132.467554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6800.239704万元 | 5392.859315万元 | 1407.380389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7099.458256万元 | -324.200294万元 | -421.401015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6352.639621万元 | 5155.878444万元 | 1196.761177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0-31 | 5975.954600万元 | 3.725000万元 | -20.00400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4626.147100万元 | 2996.721000万元 | 1629.426100万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8-30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项目 | | 资产总计 | 6352.639621万元 | 5903.682297万元 |
| 负债总计 | 5155.878444万元 | 5155.878444万元 |
| 净资产 | 1196.761177万元 | 747.803853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详见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其他信息 |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如项目形成竞价,将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74.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首付款30%,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如受让方为外资企业,以商务委批文下达之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后的一年内,由交易双方场外结算,受让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挂牌结束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分期支付要求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缴纳75万元的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先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付清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首付款30%,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如受让方为外资企业,以商务委批文下达之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后的一年内,由交易双方场外结算,受让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市黄浦区工业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浙江中路400号1601室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