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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上仪仪表阀门有限公司29.4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Q312SH1014313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0-09 至 2012-10-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产权经纪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上仪仪表阀门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剑河路679号三层楼底层
  法定代表人 朱裕华
  成立时间 2001-11-2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2.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3405384-9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电动执行机构,气动、电动调节阀,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成套及产品维修,金属机械加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荣茂工贸有限公司   29.41%
  2
  上海上仪自动化仪表成套有限公司   9.8%
  3
  上海沪西仪器仪表经营部   11.77%
  4
  朱裕华等6名自然人   49.02%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9.220000万元   -6.520000万元   -10.0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1.880000万元   152.050000万元   119.83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智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7-31   62.520000万元   -29.330000万元   -28.89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6.270000万元   165.320000万元   90.95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11
  评估基准日 2012-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智臻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欣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19.850000万元   219.8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6.420000万元   47.1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56.270000万元   266.98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65.320000万元   165.3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65.320000万元   165.320000万元  
  净资产
90.950000万元   101.6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898206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经营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2、除转让方外,标的公司原股东有7人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1人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委托、信托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商业信誉。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荣茂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淮阴路485号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9.4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9.4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长宁区新泾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荣茂工贸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2人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委托、信托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商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