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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邦达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8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黄浦区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挂牌日期:   2010-12-01 至 2011-01-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邦达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士路31号1室 法定代表人 肖宝家 成立时间 1993-10-1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35437-x 经营范围 交通监控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业控制系统等电子系统工程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相关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智能化工程(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 2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41.645128万元 151.217851万元 149.25789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87.190727万元 795.736054万元 1791.454673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49.161670万元 59.652512万元 59.66781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51.982435万元 1054.676195万元 1797.03624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1-30 758.815869万元 152.502047万元 150.49868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42.327909万元 772.578812万元 1769.74909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1-10 评估基准日 2010-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550.611558万元 2582.692368万元 固定资产 16.978823万元 36.432401万元 无形资产 0.000000万元 180.791639万元 其它资产 19.600346万元 9.800173万元 资产总计 2587.190727万元 2809.716581万元 流动负债 795.736054万元 788.736054万元 负债总计 795.736054万元 788.736054万元 净资产 1791.454673万元 2020.98052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17.833448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717.83344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按职工安置方案执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按改制方案执行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获得意向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人民币515.4万元的保证金;如进入竞价程序,则意向受让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的意向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支付给出让方,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相关规定处置; 2.本次交易基准日至标的公司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的盈亏由出让方按其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最终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五日内与出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产权转让全部价款;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后,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联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人最终被确认为受让方,因为非转让方原因且未经转让方同意,受让方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五日内,未付清交易价款的。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无息返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2.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1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路2575号12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