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全华自动控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江川路1800号 |
法定代表人 |
栾广富 |
成立时间 |
2000-04-18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4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3173399-9 |
经营范围 |
电力,电站,能源,机械,化工,环保,通讯安保,楼宇,城建等领域的机电设备及其控制监测,计算机,网络,机电一体化等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成套系统投运以及相关产品,配件的销售和四技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职工人数 |
6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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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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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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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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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817.420000万元 |
49.610000万元 |
17.95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258.670000万元 |
564.570000万元 |
694.110000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440.180000万元 |
54.520000万元 |
87.12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259.140000万元 |
582.980000万元 |
676.160000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03-31 |
181.750000万元 |
37.430000万元 |
33.43000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912.720000万元 |
184.800000万元 |
727.9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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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4-27 |
评估基准日 |
2011-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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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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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1250.990000万元 |
1434.78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
资产总计 |
1258.670000万元 |
1474.29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564.570000万元 |
564.57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564.570000万元 |
564.570000万元 |
|
净资产 |
694.100000万元 |
909.7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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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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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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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14.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34.2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完剩余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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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营状况良好,无行政处罚记录、无信用污点记录,并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资信证明,以体现充足的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不得联合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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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4.2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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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工会委员会 |
注册地(住所) |
剑川路1115号 |
经济类型 |
其它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2.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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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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