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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交所 > 上海 > 电力工业
【项目名称】上海输能电力工程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2SH100605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3-07 至 2012-04-0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通普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输能电力工程公司
  注册地(地址)吴中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生
  成立时间1985-01-30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集体企业
  经营规模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13261570-1
  经营范围
变配电维修、安装、电试、继保,电气工器具修配,专用电气箱柜安装,线路基础浇制,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沪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95.019390万元  54.145951万元  7.47762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32.307853万元  1123.888556万元  808.41929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众垚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1-31  0.151558万元  -0.153598万元  -0.44463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42.546529万元  -37.220026万元  879.74678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电集资产经营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2012-02-28
  评估基准日2011-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众垚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038.910000万元  1038.9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780000万元  5.7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041.687705万元  1055.843384万元  
  流动负债
141.370000万元  141.3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41.374286万元  141.366736万元  
  净资产
900.313419万元  914.476648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14.476648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公司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使用规定》资质至2012年4月5日止。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914.47664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交付人民币274.34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人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或连个以上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最终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产权转让全部价款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后,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联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人最终被确认为受让方,因为非转让方原因且未经转让方同意,受让方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付清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2.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本项目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3.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74.34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沪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罗山路1609号408室
  经济类型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电集资产经营中心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沪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高少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539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2.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本项目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 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3.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