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界龙远东钢丝厂 | 注册地(地址) |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界龙一路399号 | 法定代表人 | 费玲娣 | 成立时间 | 1993-09-11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05.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13355489-1 | 经营范围 | 镀锌弹性针布钢丝织针 | 职工人数 | 14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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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283.015231万元 | -49.370873万元 | -49.386183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938.469438万元 | 975.653203万元 | -37.183765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056.265670万元 | -387.241506万元 | -387.241506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624.212324万元 | 612.009906万元 | 12.202418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01-31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80.890589万元 | 568.432485万元 | -387.5418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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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2-31 | 评估基准日 | 2011-04-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202.169127万元 | 216.018775万元 |
| 固定资产 | 127.580061万元 | 266.180360万元 |
| 无形资产 | | 资产总计 | 329.749188万元 | 498.549135万元 |
| 流动负债 | 725.670219万元 | 725.670219万元 |
| 负债总计 | 725.670219万元 | 725.670219万元 |
| 净资产 | -395.921031万元 | -227.121084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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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 报告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评估报告中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无帐面价值,系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界龙村民委员会租赁使用,每年支付人民币5.29万元的土地租赁费,租赁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该土地已取得川集建(91)字第02482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面积3528平方米。 2、 2003年1月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另一投资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持有标的企业的13.11%产权,以人民币40万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同年4月转让方收到产权转让款人民币40万元,之后转让方确已不再参与标的企业的经营,但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未办理工商等变更登记手续。 3、 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标的企业电镀生产准入证于2010年12月底到期,之后标的企业向上海市电镀协会办理续证申请未得到批准;故于2011年4月因无电镀许可证标的企业而被迫停产。 4、 标的企业投资者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27.121081万元,13.11%产权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29.775574万元,现转让方拟以人民币40万元公开挂牌转让。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揭示: 1、《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为“远东钢丝针布厂界龙联营厂”,系标的企业更名前使用的企业名称,企业未办理权利人更名手续。 2、标的企业位于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界龙一路399号的房屋建筑物未进行房产登记,建筑面积由企业测量后提供,评估师现场核实后确认。 3、根据企业提供的房地产租赁协议,位于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界龙一路399号土地的租赁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租赁协议约定标的企业将在租赁期满时把地产交还给出租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年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另签协议。基于协议和企业停产现状,经评估师分析,双方续签租约的可能性不大,故本次评估租赁期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标的企业与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均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 关联企业,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两家公司经营班子相同、办公场地也为同一处。本次标的企业资产清查出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其所有权归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标的企业对上述资产系无偿使用。 | 其他信息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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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0.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与现有员工签订的劳动继续履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产生竞价,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产权转让价款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帐户结算。 3.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产权交割之日止期间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受让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举牌前三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纪经营而受到处罚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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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2.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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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远东钢丝针布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241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3.1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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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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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