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投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泰坦化学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钦州路100号一号楼1110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庆 |
成立时间 |
2007-10-18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25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6778023-6 |
经营范围 |
详见营业执照 |
职工人数 |
10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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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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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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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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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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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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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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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丹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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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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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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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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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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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230.288469万元 |
1231.839392万元 |
1051.531933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4425.981665万元 |
1777.312418万元 |
2648.6692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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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上海新正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04-30 |
1739.761010万元 |
1.834934万元 |
6.812999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1507.251506万元 |
2575.488744万元 |
8931.7627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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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社科远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5-16 |
评估基准日 |
2012-03-31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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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10666.481192万元 |
10666.481192万元 |
|
长期投资 |
250.000000万元 |
25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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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156.691486万元 |
166.7412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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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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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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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1079.506004万元 |
16787.052763万元 |
|
流动负债 |
1929.183787万元 |
1929.183787万元 |
|
长期负债 |
|
负债总计 |
2026.332763万元 |
2026.332763万元 |
|
净资产 |
9053.173241万元 |
14760.7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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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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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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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700.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上海泰坦化学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上海泰坦化学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应该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2.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方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意向受让人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210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前期支付的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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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如意向受让方为企业单位法人,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如意向受让为自然人,则须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提供相应的资金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拥有较强的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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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1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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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大学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淞沪路234号4楼01单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184%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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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其他部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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