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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五冶混凝土有限公司53%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SH100598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挂牌日期:   2011-12-30 至 2012-01-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五冶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宝山区月浦镇长春村园和路1019号
  法定代表人徐永锋
  成立时间1994-03-30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13348476-6
  经营范围
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制造加工,五金、橡胶制品、百货、日用杂品零售;汽车内装潢,汽车清洁美容(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5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50%
  2
  曹荣林  20%
  3
  刘文志  20%
  4
  徐永锋  3%
  5
  李敏  2%
  6
  姚华  1.5%
  7
  何成安  1%
  8
  邓续忠  1%
  9
  廖建国  0.75%
  10
  于康壁  0.2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94.390000万元  -135.940000万元  -106.87720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159.038663万元  1406.760296万元  1752.278367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934.120000万元  27.650000万元  1.85905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711.670933万元  1852.515358万元  1859.155575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1-30  2798.870000万元  -93.390000万元  -76.91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968.120000万元  292.750000万元  1675.37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2-02
  评估基准日2011-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924.420000万元  3048.430000万元  
  固定资产
491.720000万元  481.9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416.140000万元  3530.42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670.700000万元  1670.7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670.700000万元  1670.700000万元  
  净资产
1745.440000万元  1859.72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85.6516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评估报告中揭示:
(1)标的企业目前经营生产房屋所用土地系向上海嘉黎码头装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租赁土地面积为17.98亩,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04年1月起到2013年12月至,年租金为叁拾万元整,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说明,企业在土地租赁协议到期后,将不再续租该块土地,相关地上建筑物根据租赁协议归上海嘉黎码头装卸有限公司所有,故本次评估对企业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按剩余年限2.5年考虑确定评估值。
(2)由于房屋建筑物无房地产权证,故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面积由企业根据实际测量得出。
(3)其他应收款中有职工入股借款1,392,875.00元,系于康壁等自然人股东向企业借的入股资金,本次评估按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4)2007年12月25日中冶科工集团公司以中冶集团(2007)102号文“关于重组改制进行资产无偿划转与协议转让的通知”以2006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将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五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股权及资产无偿划转给北京东星冶金新技术开发公司。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985.66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承诺股权受让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交付人民币295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人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或连个以上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含前期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注册地法律法规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本项目挂牌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9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徐永锋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992弄1号502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个人决议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高少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539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注册地法律法规的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本 项目挂牌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