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莲塘路275号房地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奉贤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0-18 至 2011-11-2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农工商集团星火总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奉贤区莲塘路275号房地产)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1102号
法定代表人 徐敬春
成立时间 1989-03-3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2886.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13405022-2
经营范围
农林牧副渔
职工人数 15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农工商集团星火总公司 100%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277.90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市字1998第015003号
规划用途 工业
目前用途 工业
土地面积 50714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385 平方米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技术使用范围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01
评估基准日 2011-03-31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53.790000万元 277.90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07.140000万元 2378.4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60.930000万元 2656.390000万元
净资产 560.930000万元 2656.3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56.3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地块系“空转”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自1977年5月10日至2047年5月9日。宗地号奉贤星火农场1坊27丘(1);土地使用面积50714平方米;权证记载18幢房建筑面积11385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0297.7平方米(其中:无证737.7)。房屋大部分建造于1975年。房屋结构:混1和混2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披露:
出让房屋,原为上海海滨造纸厂,因经营不善,于1990年关闭,10年间无人使用,管理不力,厂房的门窗、地下管线、电力设备设施、道路等遭到人为损坏和盗窃。
其他信息 1、出让的房屋和土地已出租给某公司,租期自2010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年租金人民币120万(其中:本标的物租金为72万,大昭和公司48万)
2、承租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3、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承租人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承租人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驶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66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后按规定无息返还。
2.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一次性付清价款,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
3.转让中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由受让方承担。
4.物权受让后,由受让人负责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转让方予以协助。权属变更所涉及的费用按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
5.买卖不破租赁。非承租方受让人,须履行出让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
6.标的物邻旁有大昭和公司,该公司人员、车辆进出需经过标的物厂区内主干道,受让方须永久性免费给予通行。
7.在评估基准日至物权交割完成之日期间出让物所产生的损益由出让方享有和承担。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上海农工商集团星火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9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农工商集团星火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