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有限公司2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松江区 | 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09-05-14 至 2009-06-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企业类型 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注册资本 2500.0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 2001-08-09
法人代表 张亮
经营范围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设备,自动寄包柜生产,计算机及智能系统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证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设备,自动寄包柜生产。
评估总资产 | 6960.000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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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净资产 | 6960.000000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批准文号 | 沪科(2009)第107号 |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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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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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910339339
- 手机:13910339339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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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基本要求 1、如果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人,意 向人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须递交举牌保证金人民币70万 元,在进入竞价程序后,转为竞价保证金,同时受让人须追加递交 竞价保证金210万元,和前面交纳的举牌保证金一起作为竞价保证 金。竞价成功后,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 的一部分,由交易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 交易所按相关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除保 证金以外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从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之间的经营性盈 利和亏损由受让人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