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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市龙东大道2255弄龙东花园16号301室房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浦东新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8-03 至 2011-09-2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成立时间 2000-08-22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699-1 职工人数 3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284.34696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自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浦字(2009)045744号 目前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202.96 平方米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6-29 评估基准日 2011-04-30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4.34696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资产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出让人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该最终受让方办理,出让人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甲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该最终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及上海联交所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2、标的资产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标的资产过户所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出让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84.34696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时,则视为进场交易程序因不符合挂牌时的转让基本要求而终止。 2.意向受让方在举牌的同时,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挂牌价的30%作为保证金。在征集到2家或者2家以上的有效意向受让方时,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意向受让方在举牌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即视为已对本挂牌申请书所载基本事项及提示信息予以完全认可。 4.如非出让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让人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以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该最终受让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署转让交易合同的;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转让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⑦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署转让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转让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合法存续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欺诈和 不良诚信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财政部 批准单位名称 财政部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