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高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94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上海/浦东新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11-03 至 2011-02-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高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临港物流园区C1401地块) | |||||
法定代表人 | 周建祥 | |||||
成立时间 | 2007-03-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9897937-6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仓储,物流分拨服务,航空、海上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集装箱维修保养,社会经济咨询;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控),机电设备,五金变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6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75% | ||||
2 |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31.68 | -32.3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075.34 | 2.62 | 5072.71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9-30 | 0 | -22.27 | -22.2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008.36 | 1.34 | 5007.0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11-01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215.77 | 6237.32 | ||||
负债总计(万元) | 443.94 | 443.94 | ||||
净 资 产(万元) | 4771.83 | 5793.3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793.3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与上海临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签订关于《土地前期开发与配套合同》; 2、标的企业、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与上海临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签订关于《土地前期开发与配套补充合同》。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宣武区[110104]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6、19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宝林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4380-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089 | |||||
批准单位名称 |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A座230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宝林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93938.5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08-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08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86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帐户缴纳挂牌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完成向北交所申请将转让总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的全部手续; 4、意向受让方承诺接受“其他披露内容”所述《土地前期开发与配套合同》及《土地前期开发与配套补充合同》的约定。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接受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所述全部内容;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758.9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孙诺曼 | 联系电话 | 66295620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付奇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17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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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孙诺曼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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