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华晖实业公司整体产权及53.17397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4110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所在地区: | 上海/浦东新区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挂牌日期: | 2010-12-23 至 2011-10-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华晖实业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东方路12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援朝 | |||||
成立时间 | 1993-06-2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3378584-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商品除外),物业管理,室内装潢,水电安装,仓储附设分支机构。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新经济发展总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67.54 | -67.5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95.95 | 806.69 | -310.74 | ||||
审计机构 | 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10-31 | 0 | -32.91 | -32.9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12.4 | 755.55 | -343.1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上海社科远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9-16 | |||||
评估基准日 | 2009-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95.95 | 534.73 | ||||
负债总计(万元) | 806.69 | 806.69 | ||||
净 资 产(万元) | -310.74 | -271.9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8.7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高默克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上海华晖实业公司改制方案》及《法律意见书》。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万元。 3、本项目为产权及债权捆绑转让项目,其中产权挂牌价格为0.0001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53.17397万元。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新经济发展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5号楼1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李 宏志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8160-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406-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3.1740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15万元整。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全额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并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三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60日内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若逾期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则承担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手续前该期间内资产的损益及相关连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对标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充分了解,且有能力对标的企业的负债进行偿还,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在工商变更时,按要求补足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无条件按照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分流和安置职工,承担相应的安置费用; 6、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无条件接受《上海华晖实业公司改制方案》; 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未能在要求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刘佳 | 联系电话 | 68084683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付奇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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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新经济发展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0846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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