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闵行区水清路500弄3号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闵行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12 至 2012-01-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实华国际旅行社
注册地(地址) 浦东大道1525-1539号裙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李志忠
成立时间 1994-06-1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380394-X
经营范围
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从事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道路旅客运输,附设分支机构(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100%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490.98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产权房
权证编号 沪房地闵字(2000)第012342号
规划用途 住宅
目前用途 住宅
土地面积 698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69.77 平方米
配套设施 地铁、学校、银行、配套商业服务业
周边环境 周边主要以商业及居住小区为主,环境质量较好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9-06
评估基准日 2011-07-20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97.350000万元 490.9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97.350000万元 490.98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90.98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产无质押、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无债权债务纠纷。
2.标的房产权证编号:沪房地闵字(2000)第012342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标的房产坐落于闵行区水清路500弄3号,它的东面为山花路,沪杭高速公路,西侧紧贴水清路,北面为阳明国际花苑。
周边主要以商业及居住小区为主,环境质量较好,较宜适合公司办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建配套齐全,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景观优美,环境优越,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项目为一幢混合结构的独立别墅,单层层高3.6米,建筑面积269.77m2,于1994年建成投入使用。宗地红线内基础设施达到“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燃气、通热力以及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善度较高。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90.98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付人民币147.294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截止后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人,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在被确定为受让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转让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按保证金相关规定处置:(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撤回举牌申请的;(2)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举牌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被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参与竞价但均未报价而导致流标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交易规则和项目公告要求的。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返还。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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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南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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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推介意见 标的房产坐落于闵行区水清路500弄3号,它的东面 为山花路,沪杭高速公路,西侧紧贴水清路,北面为阳明国际花苑。 周边主要以商业及居住小区为主,环境质量较好,较宜适合公司办公 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建配套齐全,区域内有学校、医院、超 市、银行等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景观优美, 环境优越,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项目为一幢混合结构的独立别墅, 单层层高3.6米,建筑面积269.77m2,于1994年建成投入使用。宗地 红线内基础设施达到“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 路、通燃气、通热力以及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善度较高。 欢迎 有战略眼光的投资人,踊跃参与受让。 敬请联系王先生: 18616311777;张小姐:13585502665; 传真:021-58300516;E- mail:hongshengqiye@126.com。我们将全程指导你办妥受让申请手 续,帮助你捷足先登。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47.294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实华国际旅行社 注册地(住所) 浦东大道1525-1539号裙楼三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 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