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新江湾城C5地块综合开发项目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杨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12-01 至 2011-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城投悦城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
注册地(地址) 千山路6号305室
法定代表人 JAMES C. BUIE
成立时间 2005-02-0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5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183137-1
经营范围
在受让的地块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包括:住宅、酒店、办公楼及配套商业设施)的开发、出售、出租和管理
职工人数 3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汉斯上海新江湾开发有限公司 70%
2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00000万元 -4707.840026万元 -4707.03669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83770.888716万元 302977.925413万元 80792.963303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9007.278444万元 113507.278444万元 8550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0-31 405.526036万元 416.77632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70136.498690万元 288926.759060万元 81209.73963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2-09
评估基准日 2010-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70263.798690万元 637020.776432万元
固定资产 119.103943万元
资产总计 370263.798690万元 637139.880375万元
流动负债 249261.950660万元 272175.202996万元
长期负债 39792.108400万元 39792.108400万元
负债总计 289054.059060万元 311967.311396万元
净资产 81209.739630万元 325172.568979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551.77069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项目为“新江湾城C5地块综合开发项目”(加州*水郡),该宗地总面积18943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33188.00平方米(包括地下面积),住宅容积率为1.80、商业容积率为2.00。土地用途是住宅、办公、商业、酒店。
2、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3、本次转让已分别得到发放借款银行(工行和农行)的同意。
4、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70%股权的持有人。
5、本次转让为现状转让。
6、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止评估报告基准日,标的公司应付城投置地人民币1.665亿元、应付城投总公司人民币2.12215亿元,至挂牌日,标的公司已全部还清。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1432.28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股权转让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其余70%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完成后15天内付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职工33人: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从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之前标的公司所发生的任何到期税项(包括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及标的公司的任何权益均与出让方无关。
2.本次股权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之后标的公司所发生的任何到期税项(包括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及标的公司的任何权益应由标的公司及届时的标的公司股东承担及享有。
3.意向受让人应在资格确认后三天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汇入304,296,840.00元(30%)人民币作为交易保证金;若协议转让,则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如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产生最终受让人后,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履约定金,其他意向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不计息)由交易所退还给支付人。
4.受让方应敦促标的公司在本次股权交易工商登记完成后的合理可行期间内尽快销毁其使用“城投”名称的营销与销售资料、标牌、文具、名片、汽车及其他任何设计用于推广标的公司开发项目的物品,但原使用标的公司商号“城投悦城”的物品除外。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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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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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 人民币1亿元,且至2009年底,意向受让人或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 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3.意向受让人或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4.自2007年起至今,意向受让人或其所属集团公司旗下关联公司, 应与国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合作建设3家以上(含3家)的国际 知名酒店品牌项目,总建筑面积(以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或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中的面积为准)不少于10万平 方米。 5.自2007年起至今,意向受让人或其所属集团公司旗下关联公司须 在国内已有投资开发并已交付使用的大型综合性商办项目[单一项目 不少于10万平方米(含地下面积)]。 6.意向受让人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429.684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 司 注册地(住所) 淞沪路98号16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