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99%股权(2994万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普陀区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1-06-01 至 2011-07-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430号
法定代表人 詹毅超
成立时间 2000-09-1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19823-1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
职工人数 12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46.67%
2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12.5%
3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12.5%
4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10%
5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
6 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 8.3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953.338531万元 2314.070093万元 1606.95606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1111.598438万元 56416.419833万元 54695.17860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836.218766万元 1898.698070万元 1150.38063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1461.429219万元 68373.206676万元 13088.222543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4-30 345.711765万元 -956.132853万元 -963.95429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5353.988814万元 42238.173911万元 53115.81490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5-31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05266.201280万元 105276.458667万元
固定资产 4784.544049万元 7929.004051万元
无形资产 282.891716万元 5631.850000万元
其它资产 677.719306万元 717.014370万元
资产总计 111111.598438万元 119644.745409万元
流动负债 56135.413760万元 56135.413760万元
负债总计 56416.419833万元 56416.419833万元
净资产 54695.178605万元 63228.325576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155.09345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证券公司的主要监管规定。除此之外,不排除其它监管规定中尚存在对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其他要求或可由监管机关酌定的其它条件,且最终应以监管机关审核意见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117号)及《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人须自行对照国家关于证券类公司股权变更的规范和要求,若因意向受让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变更的,由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后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1、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 (2011)第2-040号资产评估报告,采取资产基础法对出让人本次转让的标的进行评估。 2、按照相关规定变更股东应到证监部门报备。 3、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由联交所的拍卖会员上海公益拍卖行有限公司进行拍卖转让。详见拍卖公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155.093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递交300万元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公告期满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拍卖公告另行发布),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之前到联交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于拍卖登记截止日前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竞价保证金,通过拍卖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联交所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最终受让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以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以下交易条件条款中所涉及的通过资格确认,系根据《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文件规定,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布的受让条件提出对受让方资格的审核意见,并在征求转让方意见后,最终确认意向受让人资格。经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有权参与本次股权交易。但受让方最终成为标的公司股东的资格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
5.如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无故退出放弃的,其递交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6.自产权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转让完成日止,其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经营性盈亏及风险均由受让人按相应比例承继。
7.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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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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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资信情况良 好,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具备 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 2.若受让方受让本次股权后累计比例未超过5%的,受让方自身需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工 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各项规定。若受让方受 让本次股权后累计比例超过5%(含5%)的,需符合《关于进一步加 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 第10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3.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意向受让人须为单一企业法人,不得 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