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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耀华建材系统集成临港供应中心有限公司7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长宁区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09-10-31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建材工业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
注册时间2007-01-23
注册地点上海市南汇区泥城镇南芦公路1786号2号303室
法人代表章曦
股权构成
1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70%
2
上海临港泥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5%
3
上海临港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
土地建筑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型建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材料的销售,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总承包及设计施工。(以上各项经营范围均凭许可证经营)
账面总资产6307.880000(万元)
账面总负债88.290000(万元)
账面净资产4768.880000(万元)
评估总资产8285.780000(万元)
评估总负债1663.930000(万元)
评估净资产6747.910000(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9-02-28
评估师事务所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年度审计报告:

2008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61.590000万元-161.590000万元
审计机构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09-08-31 -61.501839万元-61.501839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年报5413.068490万元1680.105353万元4732.963137万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5210386797
  • 手机:15210386797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对受让方的要求 1.因标的企业所承担的项目为临港产业区重点项 目,主要为临港产业区提供商业配套服务,因此经股东方协商一致 要求意向受让方为本市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具有较强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具有5年以上园区开发经验,具有工业 用地前期开发资质。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定三个工作内需支付股权转让款 的5%(293万元)作为保证金支付至交易所。合同签订当日支付25% 价款至交易所,余款在签订《交易合同》次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 所予以结算。 2.意向受让人承诺:在受让该标的后,为保持标的公司治理结构的 稳定,5年内不得将所受让股份再次转让或作质押。 3.意向受让人须无条件接受出让方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签署的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等。 4.为保护出让人和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 让人,出让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 一旦举牌,即为对此的承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 让人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 (1)、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非出让方原因撤回受让申 请的; (2)、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因为非出让人的原因, 意向受让人在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合同 的; (3)、股权转让款未能在《交易合同》签订次日内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