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976.2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长宁区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06-02 至 2009-06-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企业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注册资本 3139.4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 1981-06-15
法人代表 居克勤
经营范围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兽药、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限分支机构)
主营业务 生产兽药、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限分支机构)
评估总资产 | 10056.177998 其中: 固定资产:3320.979288 流动资产:5132.969529 无形资产:1489.420030 其他:112.80915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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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负债 | 10056.798995 (万元) |
评估净资产 | -0.62099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09-02-28 |
批准单位 |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上实集发字(2009)40号 |
批复内容 | 同意挂牌转让 |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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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揭示 | 一、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托管协议书、框架协议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1、托管期限自2009年3月1日起至标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并被摘牌之日止。标的产权被摘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目的是为了维护同仁药业正常经营和生产稳定,并保障同仁药业股权转让的顺利实施,自托管之日起至标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后被摘牌之日止,上药集团按照每月100万元人民币向罗牛山支付标的股权的托管费用(以下简称“股权托管费”)。股权托管费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托管期间,同仁药业的经营损益不对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股权(及“标的产权”)的转让价格构成影响,除框架协议2.9、2.10约定的情形除外,托管期间同仁药业所发生的经营损益由罗牛山享有和承担,损益金额由上药集团和罗牛山共同聘用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确定。如罗牛山成功摘牌,则不需要另行审计。 二、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为400万元,债权为2976.2万元。 三、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00万元。 四、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的员工,除2名协保人员、1名工伤人员外,已经全部解除劳动合同。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托管期间,又返聘了108名员工,并通过第三方与员工签订了短期劳动合同。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在同等条件下,若受让方能给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带来年新增5000万元以上销售订单,则享有优先受让权。(需提供销售订单) 2、在同等条件下,大型专业养殖企业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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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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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910339339
- 手机:13910339339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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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让方的要求 1、受让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法 人,不接受自然人受让。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转让基本要求 1、受让方须在交易所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 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400万元以及债权价款2976.2万 元一次性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需承诺在收购后保证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公司主 营业务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并需承接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现有人 员和在股权托管期间已返聘员工的安置,并在交易所出具本项目产 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返聘员工重新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 同。 3、意向受让方递交举牌申请,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日 内,必须向交易所支付人民币150万元,作为保证金;若协议转让, 则该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如采取竞价交易方式,须再向 交易所递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支付的保 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