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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闵行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5.71%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徐汇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1-08 至 2011-12-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闵行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宜山路1618号 法定代表人 陶惠国 成立时间 2000-09-3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14190-5 经营范围 吸纳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科技企业及厂房租赁。 职工人数 5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新桥实业公司 59.29% 2 上海闵行区虹桥工业公司 10% 3 上海振宏实业合作公司 10% 4 上海虹西实业公司 10% 5 上海虹桥外商投资实业公司 5% 6 上海市闵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7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02.950100万元 1377.013500万元 1347.7705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667.952500万元 4423.045200万元 8244.9072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773.447000万元 1129.736400万元 1051.8801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928.134600万元 3984.481500万元 8943.6531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7-31 2451.508100万元 980.785300万元 875.9545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585.695800万元 5465.132100万元 9120.5637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新闵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7-27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律师事务所 上海欣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594.890000万元 2594.89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0073.060000万元 11122.9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667.950000万元 13717.8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4423.050000万元 4423.050000万元 净资产 8244.900000万元 9294.7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30.7313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除转让方外,标的公司的另外5家股东均为闵行区虹桥镇镇、村所属集体企业。 2、标的公司评估报告中的房屋建筑物均无权证,该房屋所坐落的土地使用权属上海新桥实业公司所有,标的公司向上海新桥实业公司租赁使用,租赁合同待股权转让完成后将重新签定。 3、作为租赁的附属条件,标的公司应优先安排虹桥镇新桥村的村民就业。 4.关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则递交的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1)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2)受让方未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股权转让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标的公司原股东闵行区虹桥工业公司及上海虹桥外商投资实业公司将各自持有的10%和5%股权协议转让给虹桥镇村属上海振宏实业合作公司,改股权转让已完成产权交易,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关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 其他信息 标的公司原股东保留优先受让权。原股东若行使优先受让权,必须到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则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举牌或缴纳保证金的,视作放弃首先受让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30.73133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现有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人须承诺,对标的公司现有的债权债务按照股权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159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前期支付的举牌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2.意向受让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股权转让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股权转让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支付给转让方 3.由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完成日止,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比例享有和承担。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上海市闵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内地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 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受让,也不得以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 让; 2.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人应提供不少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5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闵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闵行水清路159号(甲)401—4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7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7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