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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206%股权(8097134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上海/黄浦区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11-07-01 至 2011-08-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成立时间 1996-09-1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71576.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27866-1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 30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7.23% 2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12.51% 3 上海久事公司 9.65% 4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8.46% 5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7% 6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98% 7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74% 8 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8% 9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1.15% 10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08633.579761万元 513459.713378万元 402946.16560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649174.461603万元 7146414.613269万元 1502759.848334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78033.110836万元 248766.985878万元 226416.38460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03072.774177万元 3716405.954837万元 1186666.81934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8-31 311907.254430万元 180329.122314万元 140390.51747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632456.577315万元 5261129.873568万元 1371326.70374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7-08 评估基准日 2010-03-31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长期投资 5667.9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5667.9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5667.9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667.9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00299024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市盈率估价法及市场比较法对转让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评估。 2、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变更股东应到上海证监局报备。 3、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证券公司的主要监管规定。除此之外,不排除其他监管规定中尚存在对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其他要求或可由监管机关酌定的其它条件,且最终应以监管机关审核意见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国家关于证券类公司股权变更的规范和要求,若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变更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667.9938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700万元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拍卖公告另行发布),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之前到联交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于拍卖登记截止日前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联交所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最终受让方未能通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其受让标的股权的,由转让方于接到未批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无息返还受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通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返还。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已自行对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资格条件,确认本意向受让方符合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各项条件。(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4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6.标的企业2009年度股权分红归属转让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航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不 得采用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在递交受让申请 的同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时点为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 证明原件。 3.意向受让方近三年内无重大诉讼,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非国有独资或控 股企业需连续经营满三年以上;(2)企业对外投资(包含对本项目 投资后)不得超过其净资产(应提供2009年度的单户审计报告及近 期财务报表);(3)满足证监会“一参一控”的要求等。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7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航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28层A座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120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120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8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