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大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23 至 2012-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大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翔江路2000号
法定代表人 曹建华
成立时间 1989-06-2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360230-4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安装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输配电设备、变压器、电缆、电器控制器、电器元件、电表、电子仪器,金属制品制造,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的方式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送变电工程(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管道工程的施工(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待取得相应资质后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0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南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
2
锐东投资有限公司 30%
3
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 2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828.090000万元 6435.040000万元 5558.3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098.980000万元 15556.270000万元 16542.7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657.300000万元 725.420000万元 573.9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761.830000万元 11777.460000万元 10984.3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0-31 26402.580898万元 4437.073472万元 4137.44709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7650.950252万元 13103.036902万元 14547.91335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电集资产经营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30
评估基准日 2011-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5783.560000万元 29367.89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384.890000万元 4682.27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944.1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9168.450000万元 35994.33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8757.980000万元 18757.9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8757.980000万元 18757.980000万元
净资产
10410.470000万元 17236.3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23.64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723.64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34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含前期已经支付的340万元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价款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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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市南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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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4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南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莘工业区申北路8号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