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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德盛镁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黄浦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0-11 至 2011-11-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德盛镁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 方刚 成立时间 2007-04-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666.67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981309-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自产的镁、铝合金汽车零部件,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职工人数 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40% 2 盛盈合金属有限公司(Sinomag Metals Co.,Ltd) 30% 3 天津德盛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0.72 -297.87 -280.3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956.23 138.12 5818.11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7-31 25.3 -225.33 -225.9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928.15 388.25 5539.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5-11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853.52 8269.39 负债总计(万元) 2348.12 2348.12 净 资 产(万元) 5505.4 5921.2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368.5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存在产权瑕疵事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2、标的企业存在抵(质)押事项,标的企业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性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抵押存续期限为2009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9日。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未使用该授信额度。 3、上述情况及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请查阅《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401-419房间 法定代表人 方刚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7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0430-0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93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368.5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710.55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6)双方在正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30日内,由于意向受让方原因未办理商务部门变更手续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维持标的企业管理团队现状,保持现有员工队伍稳定,员工薪酬体系不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中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并有 效存续的,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10.5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