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钱业大楼”全幢房产租赁权(上海市宁波路276号)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2-06-04 至 2012-07-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钱业大楼”全幢房产租赁权(上海市宁波路276号)
注册地(地址) 山东中路337号
法定代表人 方培琦
成立时间 1987-03-2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13220646-5
经营范围
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通讯产品,电子仪器仪表,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商场,自营产品进出口业务,房产经营,通信工程,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环保工程。【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 11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600.00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黄字(2002)第008246号
规划用途 工业
土地面积 438.2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456.62 平方米
周边环境 地处市中心,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交通便利,近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南京东路站,周边公交线路较多,出行便捷;附近餐饮、购物、金融服务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齐全,日常生活便利。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08
评估基准日 2012-05-04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为上海市宁波路276号“钱业大楼”,原名“上海钱业公会”,是上海市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该房产1917年建成完工,是一幢折衷主义风格的建筑。三开间立面,底层及二层较高,底层中央入口为券柱式,爱奥尼克柱头整体垂直方向壁柱直达顶层,三层阳台外挑,下有牛腿支撑,涡卷装饰,铁艺栏杆。三层顶部有文艺复兴式穗帘装饰。四层顶部为外挑檐板,左右有栏板,中部逐次高起形成中心,顶层有加建,大楼基础为混凝土条形基础。大楼立柱为钢筋混凝土柱;大楼楼板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楼梯为木楼梯。
2、本次转让标的的南立面、门厅、楼梯间、天花线脚等原有特色装饰属历史保护建筑重点保护部位。
3、本项目挂牌价格为钱业大楼两年租赁权转让价格,即300万元/年(3.5元/平/天)。转让方承诺在本次租赁权转让期满后,在本次转让价格的基础上按每年提高5%的价格延续3年将钱业大楼租赁权转让给本项目受让方(受让方不愿续租的除外)。5年期满后,若转让方需再次转让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租赁权,则受让方可优先承租。
4、除租赁费用外,转让方不再收取其他管理费用。
5、钱业大楼场地内的电、水费用(分表计量),价格以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账单为依据,由转让方按月与受让方进行结算。
6、钱业大楼经营业态限制: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制造业。
7、本项目成交后,钱业大楼按现状交付,交付日期及承租起始日期以租赁协议约定为准。受让方如需另行装修或改变场所现状的,转让方提供受让方90天的装修免租期。
8、装修要求:受让方在所承租的场地内需进行装修或结构改造,则须按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事先提供施工图纸,经消防部门同意和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转让方可以要求受让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装修前由转让方受让方及施工工程队共同签订装修安全协议,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9、受让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钱业大楼场地以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成交价确定后,交易双方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12.5%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做为首期付款(交易保证金将在《房屋租赁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包含在首期付款中);剩余价款按季度分期支付,受让方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转让方支付。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标的对应的是钱业大楼2年租赁权,租赁期限在确定受让方后由交易双方协议确定。
2.转让方承诺向受让方转让钱业大楼共计5年的租赁权,本项目标的对应的2年租赁期满后,租金按每年5%递增。5年期满后,若转让方需再次转让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租赁权,则受让方可优先承租。在5年承租期内,若受让方不再续租,则须提前180天通知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在转让信息公告发布到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交易保证金25万元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4.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联交所及拍卖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归转让方所有,意向受让方不得要求返还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擅自撤回举牌申请的;
(2)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举牌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擅自放弃受让,不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3)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参与竞价但均未报价而导致流标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交易规则和项目公告要求的。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5.成交价确定后,交易双方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12.5%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作为首期付款(交易保证金将在《房屋租赁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包含在首期付款中);剩余价款按季度分期支付,受让方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转让方支付。
6.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首期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根据《房屋租赁协议》的约定,按房屋现状与受让方完成实地交接。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承租期内直接经营租赁场地,不得擅自将承租的经营场地以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受让方将以该年承租价格的2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价款,并就因受让方所造成的损失向受让方索赔,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作违约处理。
8.双方各自承担自投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费用。
9.受让方须承诺不从事餐饮、住宿、娱乐、制造等行业的经营。
标的企业名称 “钱业大楼”全幢房产租赁权(上海市宁波路276号)
注册地(地址) 山东中路337号
法定代表人 方培琦
成立时间 1987-03-2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13220646-5
经营范围
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通讯产品,电子仪器仪表,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商场,自营产品进出口业务,房产经营,通信工程,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环保工程。【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 11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600.00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黄字(2002)第008246号
规划用途 工业
土地面积 438.2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456.62 平方米
周边环境 地处市中心,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交通便利,近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南京东路站,周边公交线路较多,出行便捷;附近餐饮、购物、金融服务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齐全,日常生活便利。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08
评估基准日 2012-05-04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为上海市宁波路276号“钱业大楼”,原名“上海钱业公会”,是上海市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该房产1917年建成完工,是一幢折衷主义风格的建筑。三开间立面,底层及二层较高,底层中央入口为券柱式,爱奥尼克柱头整体垂直方向壁柱直达顶层,三层阳台外挑,下有牛腿支撑,涡卷装饰,铁艺栏杆。三层顶部有文艺复兴式穗帘装饰。四层顶部为外挑檐板,左右有栏板,中部逐次高起形成中心,顶层有加建,大楼基础为混凝土条形基础。大楼立柱为钢筋混凝土柱;大楼楼板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楼梯为木楼梯。
2、本次转让标的的南立面、门厅、楼梯间、天花线脚等原有特色装饰属历史保护建筑重点保护部位。
3、本项目挂牌价格为钱业大楼两年租赁权转让价格,即300万元/年(3.5元/平/天)。转让方承诺在本次租赁权转让期满后,在本次转让价格的基础上按每年提高5%的价格延续3年将钱业大楼租赁权转让给本项目受让方(受让方不愿续租的除外)。5年期满后,若转让方需再次转让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租赁权,则受让方可优先承租。
4、除租赁费用外,转让方不再收取其他管理费用。
5、钱业大楼场地内的电、水费用(分表计量),价格以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账单为依据,由转让方按月与受让方进行结算。
6、钱业大楼经营业态限制: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制造业。
7、本项目成交后,钱业大楼按现状交付,交付日期及承租起始日期以租赁协议约定为准。受让方如需另行装修或改变场所现状的,转让方提供受让方90天的装修免租期。
8、装修要求:受让方在所承租的场地内需进行装修或结构改造,则须按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事先提供施工图纸,经消防部门同意和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转让方可以要求受让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装修前由转让方受让方及施工工程队共同签订装修安全协议,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9、受让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钱业大楼场地以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成交价确定后,交易双方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12.5%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做为首期付款(交易保证金将在《房屋租赁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包含在首期付款中);剩余价款按季度分期支付,受让方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转让方支付。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标的对应的是钱业大楼2年租赁权,租赁期限在确定受让方后由交易双方协议确定。
2.转让方承诺向受让方转让钱业大楼共计5年的租赁权,本项目标的对应的2年租赁期满后,租金按每年5%递增。5年期满后,若转让方需再次转让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租赁权,则受让方可优先承租。在5年承租期内,若受让方不再续租,则须提前180天通知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在转让信息公告发布到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交易保证金25万元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4.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联交所及拍卖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归转让方所有,意向受让方不得要求返还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擅自撤回举牌申请的;
(2)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举牌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擅自放弃受让,不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3)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参与竞价但均未报价而导致流标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交易规则和项目公告要求的。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5.成交价确定后,交易双方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12.5%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作为首期付款(交易保证金将在《房屋租赁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包含在首期付款中);剩余价款按季度分期支付,受让方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转让方支付。
6.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首期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根据《房屋租赁协议》的约定,按房屋现状与受让方完成实地交接。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承租期内直接经营租赁场地,不得擅自将承租的经营场地以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受让方将以该年承租价格的2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价款,并就因受让方所造成的损失向受让方索赔,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作违约处理。
8.双方各自承担自投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费用。
9.受让方须承诺不从事餐饮、住宿、娱乐、制造等行业的经营。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中路337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长江计算机(集 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