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中华路629号南门大厦603室房屋)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3-26 至 2012-04-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路1188号
法定代表人 葛志刚
成立时间 1958-09-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1424.740761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5836404-X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359.81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黄字(2011)第004177号
规划用途 商住综合
目前用途 商住综合
土地面积 27.2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6.99 平方米
周边环境 所在小区为南门大厦小区,附近道路有黄家路、董家渡路、中华路,城市交通系统在附近设有的站台有11路、920路、66路、929路灯多条公交。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西中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24
评估基准日 2011-10-2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净资产
207.240000万元 359.81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勘验,转让方不承担该标的资产的质量、新旧程度、能用与否等问题。
2、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
3、根据地方房产过户时对评估政策要求,如出现需重新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标的资产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该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6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举牌的同时,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80万元作为保证金。在征集到2家或者2家以上的有效意向受让方时,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②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③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2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④同意本次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交易税费按上海市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⑤同意本次标的资产原所欠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负责结清至《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⑥同意在上海市黄浦区房屋管理局出具《房屋登记受理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上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⑦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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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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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合法存续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欺诈和不 良诚信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路118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