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太原和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3-26 至 2012-04-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太原和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苑小区26号楼一单元0401号)
法定代表人 史光玉
成立时间 2010-05-0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413853-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装饰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获审批未经批准前不得经营,许可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
2 太原诚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71.3 271.3 1000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1-31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91.27 493.27 79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2-17
评估基准日 2011-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291.27 1291.27
负债总计(万元) 493.27 493.27
净 资 产(万元) 798 79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别事项说明。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法定代表人 雷键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667-5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4670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3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并同意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从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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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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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3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 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