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市澳门路356号三维大厦501、502、503、504、604室房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2-08 至 2012-03-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
成立时间 1989-04-19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08-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1136.17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证编号 沪房地普字(2004)第019802号
规划用途 商办综合
目前用途 商办
土地面积 317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4.96 平方米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09
评估基准日 2011-05-15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441.860000万元 1136.1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41.860000万元 1136.170000万元
净资产 441.860000万元 1136.1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36.17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目前标的中604室由转让方使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86.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交易及房屋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可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满日17:00前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挂牌价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报价程序的;③在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⑤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接受,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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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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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 成立时间 1989-04-19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08-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1136.17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证编号 沪房地普字(2004)第019802号 规划用途 商办综合 目前用途 商办 土地面积 317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4.96 平方米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09 评估基准日 2011-05-15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441.860000万元 1136.1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41.860000万元 1136.170000万元 净资产 441.860000万元 1136.1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36.17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目前标的中604室由转让方使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 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86.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交易及房屋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交易双方各自 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 可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满日17:00前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 户支付挂牌价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 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 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 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 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报价程序的;③ 在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 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⑤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 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 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 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接受, 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