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农工商集团芦潮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浦东新区芦潮港农场4街坊22/1丘房屋土地)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0-11 至 2011-11-2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农工商集团芦潮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芦潮港农场内
法定代表人 赵才标
成立时间 1989-05-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9847.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394444-3
经营范围
各类电子电器,五金交电,针织化工产品,农林牧副渔,交通运输,建筑,商业,服务业,食品。
职工人数 1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农工商集团芦潮港有限公司 100%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1581.96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市农字(2002)第011673
规划用途 公共建筑
目前用途 办公
土地面积 1684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4770 平方米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5-18
评估基准日 2011-03-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312.26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68.400000万元 1269.7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68.400000万元 1581.960000万元
净资产 168.400000万元 1581.9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81.96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的房屋土地原为上海农工商集团芦潮港有限公司办公用房,座落在浦东新区芦潮港农场4街坊22/1丘。房屋10幢,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结构为砖木、混合;使用土地面积16,840平方米。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标的地块系“空转”出让公共建筑用地,须按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均应由受让人承担;因出让地块处于上海临港新城规划区内,根据沪临港管委会【2004】83号文件精神,受让人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55.9272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次性付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
3.2010年9月20日,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东海总公司(出让方上级公司)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芦潮港农场临港家园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约定出让方“通过对原建筑设施进行改造和部分新建,为产业区提供约1800个床位的职工宿舍产品。’受让人须承诺物权受让后必须履行此协议。
4.物权受让后,由受让人负责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性,转让方予以协助。权属变更、改变用地性质所涉及的税、费均由受让人承担。
5.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尚可进入尽职调查,并应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规定,若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约行为,应按相关的保证金操作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利益受损方的追偿责任
受让人在履行交易合同时,若存在违反交易条件要求的,除以保证金金额支付违约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的交易合同。
6.在交易基准日至股权交割完成之日期间出让物所产生的损益由出让方享有和承担。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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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上海农工商集团芦潮港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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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农工商集团芦潮港有限公 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农场内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