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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盛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及316555702.50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黄浦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11-01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盛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455室 法定代表人 梁殿富 成立时间 2009-12-0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69875409--X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锦江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50% 2 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9-30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8662.462112万元 77662.462112万元 1000.0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6-24 评估基准日 2010-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64311.140500万元 77033.299328万元 资产总计 64311.140500万元 77033.299328万元 流动负债 63311.140500万元 63311.140500万元 负债总计 63311.140500万元 63311.140500万元 净资产 1000.000000万元 13722.158828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8516.64966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的是标的公司50%股权及316555702.50元债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16180.42975万元。 2、标的公司核心资产为拥有青浦区2007年第12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青浦区青浦新城区南部,宗地总面积94706.3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1,来源为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目前该项目尚未启动,截至评估基准日宗地现状为净地(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3、根据已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标的公司应当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动工建设,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目前,标的公司已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申领青浦区(2010)青府土字第00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建设工程有效期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 4、本次股权转让挂牌期间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法的竞价方式,溢价部分属股权溢价。 5、原股东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6、根据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中约定: ①除《公司法》明确规定及本章程中的约定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双方意见无法统一时由股东甲行使51%的股东表决权。 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甲委派,由股东会任免。 ③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甲提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股东甲提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④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甲提名,由股东会任免。(上述股东甲即为除转让方以外的原股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标的公司核心资产为拥有青浦区2007年第12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青浦区青浦新城区南部,宗地总面积94706.3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1,来源为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目前该项目尚未启动,截至评估基准日宗地现状为净地(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已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标的公司应当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动工建设,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目前,标的公司已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申领青浦区(2010)青府土字第00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建设工程有效期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7836.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股权转让价款的70%部分(含已付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并支付给出让方;余款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出让方指定账户结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若被出让方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人为2名及以上时,意向受让人应在出让方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人民币14350.8万元保证金。该保证金可转为竞价保证金。若受让成功则转为股权转让价款;若未被确定为受让人则在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退回保证金。 2.股权转让价款的70%部分(含已付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并支付给出让方;余款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出让方指定账户结清。 3.从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的经营性盈亏(若有)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4.意向受让人须同意标的公司所属住宅建设用地已有规划设计方案。 5.意向受让人受让成功后3年内不得单独转让所受让的股权(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除外)。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锦江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为征集到能为标的公司后续房地产开发提供品牌、 技术、资金、经营管理支持的投资人,经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对意 向受让人提出如下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 等隐名方式受让; 2.合法有效存续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 3.意向受让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具有2级以上(含2级)房地产开发资 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累计具有不低于5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 量,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4.无任何违法行为及经营行为不良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诉讼、仲 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产权受让 申请书》的同时提供此前两个月内金额不低于47836万元的银行存款 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4350.8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218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