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1-11-22 至 2011-12-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国浩路701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 俞卫中
成立时间 2008-08-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7932837-8
经营范围
科技园开发建设,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光机电一体化、环保、能源、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673051万元 22.25478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4564.880000万元 72.630000万元 144492.2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201104万元 24.78642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4576.170000万元 106.180000万元 14447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9-30 -7.025017万元 -7.66309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4556.345278万元 71.760971万元 144484.58430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11
评估基准日 2011-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44556.130000万元 262158.990000万元
固定资产 0.210000万元 0.2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44556.340000万元 262159.200000万元
流动负债 71.760000万元 71.7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1.760000万元 71.760000万元
净资产 144484.580000万元 262087.4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13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标的公司与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置地”)于2011年5月10日签署的《咨询服务、开发和资产管理协议》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657万元,支付时间是自2012年开始的五年期间的每年一月开始的五日内支付人民币4931.4万元。(具体详见《咨询服务、开发和资产管理协议》)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股权转让后,转让方拟订的标的公司的新《公司章程》条款如下:
(1)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转让方委派4名,受让方委派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转让方委派。
(2)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各委派1名监事。
(3)公司实行由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转让方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4)具体详见在联交所备案的转让方拟订的标的公司的新《公司章程》条款。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13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产权转让价款(含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指定账户,在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70%产权转让价款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9390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法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最终确定受让方后,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产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支付给转让方;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产权转让价款(含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指定账户,在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70%产权转让价款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3.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即受让方成为拟转让标的之股东且工商局签发新的标的公司营业执照之日)期间的盈利和亏损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享有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1)关于地块涉及的任何到期税费(包括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无论是否发生在股权转让前后)及标的公司的任何权益均由新标的公司承继,与转让方无关。(2)因转让方过错以外的原因导致股权转让未成功的(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手续未通过等),意向受让方支出的所有前期相关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3)在受让本项目的标的股权后2年之内不得对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含实际控制人不得变更),但经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除外。(4)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城投置地签署的《咨询服务、开发和资产管理协议》。(5)接受本项目“重要信息披露”之第4款所述转让方拟订的标的公司新《公司章程》条款。(6)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唯一股东是转让方,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公司50%股权后,转让方有权将其另外持有标的公司50%股权转让给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城投置地,其他股东(受让方)承诺对此放弃优先受让权。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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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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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大陆地区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 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足够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纠纷。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939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艾路154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