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外运阪急阪神国际货运有限公司5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0-11 至 2011-11-1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外运阪急阪神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33号12层A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久云
成立时间 2003-01-10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12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644-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等。
职工人数 15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
2 株式会社阪急阪神国际货运 5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3145.27 1255.65 933.4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58.89 2684.49 3374.4
审计机构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11427.19 843.5 622.4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161.37 2164.55 3996.8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7-07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058.89 -
负债总计(万元) 2684.49 -
净 资 产(万元) 3374.4 4410.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05.09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0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卫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0548.17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32-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70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205.09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或提供等额保函)。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意向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所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且维持现有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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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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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并以国际航空货运代 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法人(以企业登记注册证明文件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 受让方上一年度的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2010年度的审计报 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接受信托和委托方式举牌。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61.528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